买卖合同纠纷二审2020终2484(李强与山东港基)二审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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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山东港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2019)鲁0113民初4199号民事判决; 二、被上诉人山东港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上诉人***支付材料款871607元及逾期付款利息(以871607元为基数,自2019年11月11日起至付清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三、驳回上诉人***其他诉讼请求。 一审、二审案件受理费各12566元,均由被上诉人山东港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0-06-16 |
发布日期 | 2020-09-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