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中衡保险公估股份有限公司 国元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合肥中心支公司 安徽省中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安徽中太保险公估有限公司 长丰兄弟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合肥亿光交通设施工程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 法院 |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国元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合肥中心支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在其承保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限额内赔付原告合肥亿光交通设施工程有限公司各项损失合计2000元(履行方式:由国元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合肥中心支公司直接向原告支付); 二、被告国元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合肥中心支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在其承保的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限额内赔付原告合肥亿光交通设施工程有限公司各项损失46809.7元(履行方式:由国元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合肥中心支公司直接向原告支付); 三、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付原告合肥亿光交通设施工程有限公司评估费3000元; 四、驳回原告合肥亿光交通设施工程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420元,减半收取710元,由原告合肥亿光交通设施工程有限公司负担210元,被告***负担50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代理审判员石庆 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六日 书记员李倩倩 |
| 裁判日期 | - |
| 发布日期 | 2020-01-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