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9-1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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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原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的起诉。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10-16
发布日期 2020-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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