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贵州凤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江西鸿业生态环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重庆文创院雕塑艺术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承揽合同纠纷 |
| 法院 | 贵州省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解除原告重庆文创院雕塑艺术有限公司与被告贵州凤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2017年3月1日签订的《雕塑施工合同》 二、驳回原告重庆文创院雕塑艺术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56721元,原告重庆文创院雕塑艺术有限公司承担56621元,被告贵州凤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担10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 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7-16 |
| 发布日期 | 2020-09-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