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19-12-0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烟台市埃维堡葡萄酒有限公司
民权县印象葡萄酒业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其它类型纠纷
法院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本次执行标的为停止生产、销售侵权商品、登报道歉、赔偿20万元及加倍迟延利息、案件受理费4600元。被执行人尚欠申请执行人停止生产、销售侵权商品、登报道歉、赔偿20万元及加倍迟延利息、案件受理费4600元。

二、终结本院(2016)川01民初1891号民事判决的本次执行程序。

在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应当继续履行义务。如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情形消失,申请人可随时向本院申请执行剩余债权。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裁判日期 2019-03-26
发布日期 2019-12-03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