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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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法院 |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本次执行标的为停止生产、销售侵权商品、登报道歉、赔偿20万元及加倍迟延利息、案件受理费4600元。被执行人尚欠申请执行人停止生产、销售侵权商品、登报道歉、赔偿20万元及加倍迟延利息、案件受理费4600元。 二、终结本院(2016)川01民初1891号民事判决的本次执行程序。 在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应当继续履行义务。如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情形消失,申请人可随时向本院申请执行剩余债权。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
裁判日期 | 2019-03-26 |
发布日期 | 2019-12-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