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安徽环通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合肥明皓玻璃装饰有限公司 安徽筑明玻璃科技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运输合同纠纷 |
| 法院 | 蒙城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安徽筑明玻璃科技有限公司货款39348元; 二、驳回安徽筑明玻璃科技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921元,减半收取460.5元,由***负担392元,由安徽筑明玻璃科技有限公司负担68.5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 |
| 裁判日期 | 2020-08-20 |
| 发布日期 | 2020-09-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