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9-1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湖南立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安邦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莒南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冻结被申请人湖南立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湖南邵阳分行邵阳塔北支行营业室存款账号为19×××77的存款700000.00元,冻结期限为一年。

二、冻结被申请人湖南立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湖南邵阳分行邵阳塔北支行营业室存款账号为19×××70的存款700000.00元,冻结期限为一年。

需要续行冻结的,应当在冻结期限届满七日前向本院提出续行冻结的书面申请;履行义务后可以申请解除冻结。

本裁定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19-08-21
发布日期 2020-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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