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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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上海万涓物业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
法院 |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沪0114民申13号 再审申请人(原审被告):***,男,****年*月**日生,汉族,住***。 被申请人(原审原告):上海万涓物业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张团胜,总经理。 诉讼代理人:陈琳,上海市正大律师事务所律师。 再审申请人(原审被告)***因与被申请人上海万涓物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涓物业”)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不服本院(2019)沪0114民初16335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准许再审申请人***撤回再审申请。 |
裁判日期 | 2019-12-20 |
发布日期 | 2020-01-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