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其他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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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福建来宝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临沂分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市分公司 临沂市吉辉贸易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临沂市河东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查封、扣押被申请人福建来宝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临沂分公司价值130万元的财产(详见查封、扣押清单)。 案件受理费5000元,由申请人临沂市吉辉贸易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 裁判日期 | 2020-09-01 |
| 发布日期 | 2020-09-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