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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悦孚能源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北新区分行 江苏金翔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滁州市金达石油有限公司 江苏江浦经济贸易有限公司 汇福能源江苏有限公司 |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19)苏0111执恢569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北新区分行 江苏江浦经济贸易有限公司、悦孚能源有限公司、汇福能源江苏有限公司、滁州市金达石油有限公司、江苏金翔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徐勇、杜有珍、梁金达、张海燕: 关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北新区分行申请执行江苏江浦经济贸易有限公司、悦孚能源有限公司、汇福能源江苏有限公司、滁州市金达石油有限公司、江苏金翔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徐勇、杜有珍、梁金达、张海燕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依法拍卖被执行人名下四辆车,本案分得拍卖款人民币129850元。至此,本次恢复执行程序已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八月十一日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09-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