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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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郎溪国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国购产业控股有限公司 山东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国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合肥华源物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郎溪国购广场商业发展有限公司 淮北国购汽车产业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国购投资有限公司 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安徽国购商业运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岳池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本院(2020)川1621执307号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被执行人国购投资有限公司、***、郎溪国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郎溪国购广场商业发展有限公司、安徽国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肥华源物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淮北国购汽车产业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安徽国购商业运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国购产业控股有限公司公司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山东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履行债务的义务,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完毕的,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本院。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向本院或其他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执行人申请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
| 裁判日期 | 2020-09-07 |
| 发布日期 | 2020-09-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