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执行通知书

发布于:2020-09-1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安徽伟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亳州交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 保全财产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其它类型纠纷
法院 安徽省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安徽省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保全财产通知书

(2020)皖16执保5号

安徽伟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亳州交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本院依安徽伟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财产保全申请,经审查,作出(2020)皖16民初17号之一民事裁定,于2020年01月14日冻结被申请人亳州交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银行存款3230万元,冻结期限至2021年01月14日。

申请人需要延长保全期限的,必须在冻结期限届满十日前向本院提出延长保全的书面申请,否则,因逾期提出申请而导致上述保全措施自动失效的法律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二〇二〇年一月十九日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0-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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