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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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湖南新创安征信有限公司 |
类型 | 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法院 | 吉首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吉首市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2020)湘3101执恢176号 张新明、湖南新创安征信有限公司、傅玺: 本院执行的张新明申请湖南新创安征信有限公司等合同纠纷一案,经被执行人傅玺、湖南新创安征信有限公司自动履行,执行金额20万元,由被执行人向申请执行人主动履行。经申请执行人申请要求以执行完毕结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自动履行方式结案。 二〇二〇年九月八日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09-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