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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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凉山州长兴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
法院 | 西昌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204.00元,公告费600.00元,合计804.00元由原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凉山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08-03 |
发布日期 | 2020-09-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