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审查类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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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阳直属支行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 资阳康安堂药业有限公司 资阳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资阳市励汇建材有限公司 会东县明阳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四川资阳电缆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本院(2017)川2002执2296号执行案件的申请执行人由原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阳直属支行变更为异议人资阳市励汇建材有限公司,变更后,由资阳市励汇建材有限公司在受让的债权范围内行使债权人的相关权利。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四川省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
| 裁判日期 | 2020-07-17 |
| 发布日期 | 2020-09-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