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9-1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将民事判决书第三页第十九行后遗漏部分补正为:“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以下顺序依次顺延。

审 判 员  相 征

二〇二〇年六月十日

代理书记员  周星宇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0-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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