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其他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9-1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潍坊骏鹏物流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法院 山东省栖霞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查封被申请人***驾驶的潍坊骏鹏物流有限公司名下的鲁G×××××号重型半挂牵引车一辆及鲁G×××××重型罐式半挂车一辆,查封期间由栖霞众安停车场负责保管,查封期间不得毁损、转移、买卖、过户、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转让。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本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应当在本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向本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本院将依法解除财产保全。

裁判日期 2020-09-03
发布日期 2020-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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