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其他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潍坊骏鹏物流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 法院 | 山东省栖霞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查封被申请人***驾驶的潍坊骏鹏物流有限公司名下的鲁G×××××号重型半挂牵引车一辆及鲁G×××××重型罐式半挂车一辆,查封期间由栖霞众安停车场负责保管,查封期间不得毁损、转移、买卖、过户、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转让。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本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应当在本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向本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本院将依法解除财产保全。 |
| 裁判日期 | 2020-09-03 |
| 发布日期 | 2020-09-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