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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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常州市五星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法院 | 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解除原告***与被告***就常州市钟楼区房屋所签订的装修合同; 二、驳回原告***的其余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764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负担1300元,被告***负担464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按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有关规定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 |
裁判日期 | 2020-07-28 |
发布日期 | 2020-09-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