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中和农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浙江网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三台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由***在本判决生效后偿还中和农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借款本金、利息及违约金23219.85元,此款从2020年6月开始每月偿还6000元,2020年9月30日前全部还清。 二、由***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170元,由***和***共同负担(此款已经由中和农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预交,在执行中一并给付)。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6-30 |
| 发布日期 | 2020-09-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