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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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江油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终结本院(2019)川0781民初722号民事判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本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未清偿债务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享有要求被执行人***继续履行未清偿债务的权利,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时,可以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并且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
裁判日期 | 2020-06-05 |
发布日期 | 2020-09-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