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三台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查封、冻结或者扣押被申请人***44000元的银行存款或者相应价值的财产。 二、冻结申请人***名下中国银行苏州黄埭支行的存款15000元(帐号:62×××87),期限为一年。 案件申请费450元,由申请人***承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07-10 |
| 发布日期 | 2020-09-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