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09-1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江油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214907.50元(其中含借款本金198000.00元,已支付的律师代理费14000.00元,已预交的案件受理费2907.50元;未含相应的借款利息)或查封、扣押其同等价值的财产或扣留、提取其同等价值的收益。

二、申请执行费3124.00元,一并从被执行人***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2020-01-13
发布日期 2020-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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