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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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法院 | 察哈尔右翼后旗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查封被申请人孙文、贺瑞明、李强存放于乌兰察布市察哈尔右翼后旗乌兰建材园区神川气化石灰石有限公司厂区内的焦粉(兰碳)2600吨,查封期限为二年。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财产保全。 |
裁判日期 | 2020-06-02 |
发布日期 | 2020-09-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