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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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劳务合同纠纷 |
法院 | 灵璧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安徽省灵璧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皖1323执1947号 田记伟(申请执行人)、陈康(被执行人): 田记伟与陈康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22496元。经本院立案执行,当事人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申请执行人田记伟向本院撤回执行申请。至此,田记伟(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皖1323民初4563号民事调解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九月八日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09-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