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发布于:2020-09-1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2020)桂0502执恢249号

岑国芳、岑伟军、陈德瑞、卢英举:

申请执行人岑国芳、岑伟军与被执行人陈德瑞、卢英举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被执行人陈德瑞、卢英举已通过自动履行的方式,将本案执行依据(2007)海民初字第1280号民事调解书上确定的法律义务履行完毕,909.5元执行费亦已向本院进行缴纳,申请执行人岑国芳、岑伟军已认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二〇二〇年五月十二日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0-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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