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9-1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重庆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在本判决生效十日内向原告***偿还欠款21550元及利息(利息具体计算方式:以21550元为基数,利率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为准,从2020年6月2日起算直至被告***清偿欠款为止);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89元,减半收取294.5元,由被告***负担200元,原告***负担94.5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06-19
发布日期 2020-09-14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