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9-1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借款11000元及利息(以11000元为本金,自2018年1月16日起,按年利率6%标准计算至本金付清时止);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为38元,由被告***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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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日期 2020-05-20
发布日期 2020-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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