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划拨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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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川县支行 陕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陕西省洛川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划拨被执行人樊艳侠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个人存款(账号:621799790009324XXXX)12980元,在陕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个人存款(账号:***0090XXXX)5729.52元,被执行人赵永生在中国工商银行个人存款(账号:***3XXXX)352.31元,在中国农业银行个人存款(账号:621336292819345XXXX)788.5元,划拨至洛川县人民法院案件户(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洛川县支行营业部,账号:2694510104000XXXX)。 本裁定立即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0-03-25 |
发布日期 | 2020-09-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