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结案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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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延安市宝塔区人民法院结案通知书(2020)陕0602执保100号贺琦:申请执行人贺琦申请执行保全被保 |
案号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法院 | 延安市宝塔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延安市宝塔区人民法院结案通知书(2020)陕0602执保100号贺琦:申请执行人贺琦申请执行保全被保全人宋波、刘改莲财产保全纠纷一案,延安市宝塔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陕0602民初4903号民事裁定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保全被保全人名下236000元财产,本院依法受理。在执行过程中,经本院通过网络总对总查询查明被保全人宋波、刘改莲名下有存款账户,本院予以冻结。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类案件若干问题之规定》现通知如下:本院(2020)陕0602执保100号财产保全案件部分保全,于2020年9月7日结案。二〇二〇年九月七日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09-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