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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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延安市威鑫工贸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安小东门支行 延安市宝塔利民有限责任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延安市宝塔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对二被申请人延安市宝塔利民有限责任公司、***名下价值1170万元的财产予以保全(具体以协助执行通知书为准)。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0-06-03 |
发布日期 | 2020-09-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