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潍坊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诸城金辉塑料有限公司 潍坊佳华工贸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山东省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冻结/划拨被执行人潍坊佳华工贸有限公司、诸城金辉塑料有限公司、***、***、***银行存款4000000元,冻结期限为一年。 二、查封被执行人潍坊佳华工贸有限公司、诸城金辉塑料有限公司、***、***、***价值相当的财产。查封动产期限为二年,查封不动产期限为三年。 本裁定立即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19-8-7 |
| 发布日期 | 2020-01-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