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9-14 来源: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北京宏胜天际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解除***与***于二○一七年三月二十六日签订的协议书。

二、***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退还***购车款五万二千六百六十七元。

三、***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将车牌号为×××的奥迪A8小汽车一辆以及该车辆的行驶证、车辆登记证、孙后岭身份证、暂住证,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两张退还***。

四、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二千六百八十元,由***负担二千一百二十二元(已交纳);由***负担五百五十八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06-08
发布日期 2020-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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