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9-1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上海金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上海格林风范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服务合同纠纷
法院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被告***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上海金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自2018年7月至2019年12月止的物业管理费7,637.04元、违约金300元,合计人民币7,937.04元。

如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小额诉讼)审理,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0元,由被告***负担,被告负担之款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付本院。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0-06-30
发布日期 2020-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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