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1-0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山东省山河置业有限公司
滕州市亿和丰达置业有限公司
滕州鲁南水泥混凝土有限公司
中国联合水泥集团有限公司
滕州中联水泥有限公司混凝土分公司
滕州中联水泥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山东省滕州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准许原告滕州中联水泥有限公司混凝土分公司撤回对被告山东省山河置业有限公司、滕州市亿和丰达置业有限公司的起诉。

二、解除对被告滕州市亿和丰达置业有限公司价值10815431元财产的查封、冻结。

三、解除对鲁D×××××号、鲁D×××××号、鲁D×××××号重型专业作业车3部及鲁D×××××号、鲁D×××××号、鲁D×××××号、鲁D×××××号、鲁D×××××号、鲁D×××××号、鲁17569号、鲁18955号重型特殊结构货车8部的查封。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裁判日期 2018-8-22
发布日期 2020-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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