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得利纠纷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深圳市中饰南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类型 | |
案号 | - |
案由 | 不当得利纠纷 |
法院 | 新和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和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新2925执527号 颉四福、深圳市中饰南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颉四福与深圳市中饰南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1,162,826.97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执行到位1,160,638.87元,其中,执行标的1,146,610.87元,执行费14,028元。本院已于2020年9月8日向申请执行人颉四福支付651,149.28元,2020年9月9日支付509,489.59元。至此,颉四福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9)新2925民初1028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九月九日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09-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