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河南光谷置业有限公司 郑州万佳丽涂料保温工程有限公司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 郑州建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 法院 | 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郑州建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银行存款人民币563764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其他财产。 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郑州万佳丽涂料保温工程有限公司应当赔偿被申请人郑州建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因保全所遭受的损失,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作为担保人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08-18 |
| 发布日期 | 2020-09-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