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还原物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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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海南万泉实业有限公司 广州盛唐投资有限公司 广东广晟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返还原物纠纷 |
| 法院 | 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海南万泉实业有限公司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4025元,本院予以退还给原告海南万泉实业有限公司。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7-11 |
| 发布日期 | 2019-12-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