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新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海南绿保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琼01民初721号 原告:新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住***。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17178364864Y。 法定代表人:王建东。 委托诉讼代理人:喻学林,海南京园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陈超,海南京园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海南绿保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住***。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F。 法定代表人:***。 被告:***,女,住***。 原告新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被告海南绿保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7月24日立案。原告新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新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
| 裁判日期 | 2019-8-9 |
| 发布日期 | 2019-12-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