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成都悦城实业有限公司 中粮地产集团深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服务合同纠纷 |
| 法院 | 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共同向原告中粮地产集团深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支付2017年3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的物业服务费13126.04元; 二、驳回原告中粮地产集团深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13.5元,由被告***、***共同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20-06-23 |
| 发布日期 | 2020-09-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