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9-1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深圳市汇信二十九号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深圳市汇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重庆天玺泰置业有限公司
重庆碧桂园顺碧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市碧桂融鑫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
法院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申请人深圳市汇信二十九号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确认其与重庆碧桂园顺碧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重庆天玺泰置业有限公司签订的《合作项目权益转让协议书》(几米阳光项目)(编号:BGY-CQQY-20191210-01)中仲裁条款无效的申请。

申请费人民币400元,由申请人深圳市汇信二十九号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担。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裁判日期 2020-07-20
发布日期 2020-09-11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