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9-14 来源: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杭州茶香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文联出版社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
法院 北京互联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被告杭州茶香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和被告***共同在《人民法院报》显著位置刊登致歉声明,就侵害涉案作品之行为消除影响,声明内容须经本院审核;如逾期不履行,本院将在《人民法院报》刊登本判决主要内容,刊登费用由被告杭州茶香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被告***共同负担;

二、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被告杭州茶香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和被告***共同赔偿原告HUANGZHAOHUI经济损失25000元和合理支出4680元;

三、驳回原告HUANGZHAOHUI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617元,由原告HUANGZHAOHUI负担317元(已交纳)、由被告杭州茶香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和被告***共同负担1300元(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原告HUANGZHAOHUI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被告杭州茶香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被告***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裁判日期 2020-06-06
发布日期 2020-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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