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执行通知书

发布于:2020-09-1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宁波银源物流有限公司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其它类型纠纷
法院 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浙02执99号

申请执行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统一社会信用证代码:91330201728115855J,住***。

法定代表人:王建元,该分行行长。

被执行人:***,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被执行人:宁波银源物流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陈志芳,该公司执行董事。

在执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与***、宁波银源物流有限公司公证债权文书纠纷(2018)浙永证经字第204-205号公证书、(2020)浙永证民字第1000号执行证书一案中,本院先后处置被执行人***、宁波银源物流有限公司提供质押的部分股票,并将所得价款共计人民币114864589.49元发放给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人书面同意本院执行完毕结案。因此,本案已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七日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0-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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