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中宏建(福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贵州江义建材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终结(2019)黔0402执1419号案的本次执行程序。 保留申请执行人的债权。如申请人能够提供被执行人其他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时,申请执行人可凭本裁定书依法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执行人申请恢复执行的,不受申请执行期限的限制。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 裁判日期 | 2019-12-11 |
| 发布日期 | 2020-01-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