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01-0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宏建(福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贵州江义建材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终结(2019)黔0402执1419号案的本次执行程序。

保留申请执行人的债权。如申请人能够提供被执行人其他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时,申请执行人可凭本裁定书依法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执行人申请恢复执行的,不受申请执行期限的限制。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2019-12-11
发布日期 2020-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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