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保护纠纷一案民事二审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江门市蓬江区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广东大时代健康产业园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物权保护纠纷 |
| 法院 | 广东省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准许广东大时代健康产业园有限公司撤回上诉。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广东大时代健康产业园有限公司已预交二审案件受理费8217.52元,减半收取4108.76元,本院向广东大时代健康产业园有限公司退回4108.76元。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 裁判日期 | 2019-12-03 |
| 发布日期 | 2020-09-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