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浙江铭盛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浙江龙游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龙游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浙江铭盛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归还原告浙江龙游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800000元及利息(利息自2018年7月21日起至履行完毕之日止按借款合同计算。最高限额不得超过年利率24%),款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履行完毕;被告***、***、***对上述借款承担连带还款责任; 二、原告浙江龙游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于被告***、***所有的座落于龙游县产在最高限额800000元及利息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案件受理费12514元,减半收取计6257元,由被告浙江铭盛再生资源有限公司、***、***、***负担,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缴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3-28 |
| 发布日期 | 2020-01-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