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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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来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海伦分公司 海伦锦江世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 法院 | 黑龙江省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维持海伦市人民法院(2019)黑1283民再4号民事判决第一项即撤销本院(2016)黑1283民初1757号民事判决;第二项即***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支付工程款127265000元;第四项即驳回***其它诉讼请求; 二、撤销海伦市人民法院(2019)黑1283民再4号民事判决第三项即福建省来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海伦分公司对***应付***的工程款127265000元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二审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6254.00元由***承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20-09-10 |
| 发布日期 | 2020-09-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