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购物纠纷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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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网络购物纠纷 |
法院 | 杭州互联网法院 |
裁判结果 | 杭州互联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浙0192民初623号 原告:***,男,汉族,****年*月**日生,住***。 被告: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蒋凡。 原告***诉被告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网络购物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2月13日立案。同年2019年5月9日,原告***经本院合法传唤,拒不到庭参加诉讼。 本案按原告***撤回起诉处理。 案件受理费338元(已减半收取),由原告***负担。 |
裁判日期 | 2019-5-10 |
发布日期 | 2020-01-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