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购物纠纷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1-0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网络购物纠纷
法院 杭州互联网法院
裁判结果

杭州互联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浙0192民初623号

原告:***,男,汉族,****年*月**日生,住***。

被告: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蒋凡。

原告***诉被告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网络购物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2月13日立案。同年2019年5月9日,原告***经本院合法传唤,拒不到庭参加诉讼。

本案按原告***撤回起诉处理。

案件受理费338元(已减半收取),由原告***负担。

裁判日期 2019-5-10
发布日期 2020-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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