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合同纠纷一案执行结案通知书

发布于:2020-09-1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湖南临澧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保证合同纠纷
法院 湖南省临澧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湖南省临澧县人民法院

执行结案通知书

(2020)湘0724执1206号

胡春枚、冉伟、谭德松、陈淑教:

关于原告湖南临澧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胡春枚、冉伟、谭德松、陈淑教金融借款保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9)湘0724民初362号民事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因胡春枚、冉伟、谭德松、陈淑教未按该生效法律文书缴纳案件受理费,本院民事审判庭于2020年8月12日移送执行,本院于同日立案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冉伟于2020年8月31日向本院缴纳本案案件受理费4645元,现本案已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八月三十一日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0-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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