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偿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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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新岭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保定恒荣乐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湖南星投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北京玖富普惠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 |
| 法院 | 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限被告保定市恒荣乐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向原告湖南新岭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支付代偿款本金960833.34元,并按年利率24%的标准支付该款自2019年10月15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的资金占用期间利息; 二、限被告保定市恒荣乐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向原告湖南新岭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支付律师费40000元; 三、被告***、***对被告保定市恒荣乐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但以1300000元为限; 四、被告***、***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被告保定市恒荣乐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追偿; 五、驳回原告湖南新岭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四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14056元,减半收取7028元,由原告湖南新岭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承担300元,被告保定市恒荣乐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承担6728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6-30 |
| 发布日期 | 2020-09-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