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杭州萧山华丽装潢有限公司 长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杭州名城博园置业有限公司 浙江华特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 法院 |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浙江华特装饰股份有限公司、***支付原告杭州萧山华丽装潢有限公司工程款173596.84元,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 二、驳回原告杭州萧山华丽装潢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8356元,减半收取4178元,由原告杭州萧山华丽装潢有限公司负担2301元,由被告浙江华特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负担1886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共四份,上诉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并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8356元。对财产案件提起上诉的,案件受理费按照不服一审判决部分的上诉请求预交。在上诉期满后7日内仍未交纳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
| 裁判日期 | 2019-5-20 |
| 发布日期 | 2020-01-01 |